离退休工作部党委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部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学校党委部署,结合离退休工作的实际,制定离退休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党委委员会议。
二、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组织安排党内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党员素质,使本部门工作人员、离退休教职工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加强离退休党委和各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并支持所属各党支部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党章的规定遴选好党支部书记,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督促基层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分析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在党内通报学校有关情况,深入细致了解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思想状况,按照“老有所学、老有所教”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配合行政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重大事项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七、了解、听取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反映,为学校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八、督促基层支部按时收缴党费,定期把各支部党费交付情况汇总给校组织部;定期与校组织部联系,接转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定期向离退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九、协助“关工委”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离退休教职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青年进行传统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等。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知识优势和经验优势,支持离退休教职工参与各项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
十、指导离退休工作部分工会、社团和各种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独立开展工作。协助行政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离退休工作部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保证民主集中制的实施,同时规范党委会班子议事程序,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安排
1.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召开。
2.参会人员:离退休工作部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3.根据研究内容不同,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会议一般在全体参会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达到2/3。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须提前请假,并可以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会后相关人员负责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二、议题确定
1.会议议题由党委和行政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党委委员有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应事先提出,由党委和行政负责人协商后确定。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议事的范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上级文件、政策的传达及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2)部门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
(3)内设机构与岗位设置、人员管理与考核等事项;
(4)涉及离退休教职工各项政策、待遇事项;
(5)部门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资金分配等事项;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7)重大突发事件处理;
(8)其他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等。
三、议事程序
1.一事一议,提议人会上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并得到与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因故未能参会,但会前明确表达意见的,计为有效票。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或举手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纪律要求
1.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凡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人员及离退休教职工代表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不得外传。
6.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会风。
离退休工作部党委“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根据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特点,离退休工作部党委“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如下:
一、离退休工作部党委的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党委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考虑离退休党员特殊性,每年将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及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
二、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布置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党支部及党小组工作计划及年度总结等,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三、离退休党支部党小组会是加强基层党员学习的重要渠道。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离退休工作部党委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等,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三次,根据任务需要可随时召开。
四、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
五、活动要求:
1.离退休工作部党委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制定全年活动计划。
2.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3.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4.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5.“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将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离退休工作部党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二、民主评议必须遵循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运用党内民主和群众监督的方法,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终,结合党支部工作总结时进行。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民主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能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在具体的评议过程中,根据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可调整和增加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五、民主评议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离退休党委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党章、《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文件为主。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小组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和离退休党委报告。
5.表彰和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由党支部予以表扬并推荐到上级党组织;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对违规违纪的党员应依法严肃处理。
六、几点要求:
1.党员要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认识,自觉参加评议工作。
2.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支部要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提出正确的组织意见,做好妥善的处理工作。要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离退休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为切实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廉政预防教育,实行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纪律,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勤勉敬业。
二、警示教育内容
1.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正确的权力观和党性观教育。通过树立典型、案例通报、专题学习讲座、参观警示基地等形式,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2.深入开展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教育。采取读书学习、干部提醒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自律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杜绝不当言论。
3.深入开展正确的群众观和荣辱观教育。通过岗位廉政承诺、评比表彰等形式,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
三、警示教育具体做法
1.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制度,列入年度党员、干部学习计划。
2.每年集中开展1-2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
3.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廉洁从政。
离退休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目的
党员、干部若存在“四风”的苗头以及违反“四个意识”的言行,信访举报情节轻微的,一般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通过开展诫勉教育,促使其警醒、自律、正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防范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达到教育、保护和挽救的目的。
二、谈话对象
1.违反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章,情节轻微,未受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
2.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违纪行为未及时制止,而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员、干部。
3.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反映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经核查后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但必须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
4.重点岗位以及存在违纪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5.群众反映的意见相对集中、需要对群众反映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需及时整改、纠正的党员、干部。
6.存在作风、态度、方法问题导致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
7.工作有失误,经提示后,改进不力的干部。
8.其他情形组织上需要谈话的党员、干部。
三、谈话形式
一般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一般按照上级找下级的程序(支部书记也可委托支委谈),谈话人要做好谈话记录。
四、谈话内容
1.谈话人向被谈话对象通报群众举报或其他渠道掌握的被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并讲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2.被谈话对象可以就谈话人所通报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检讨,并负责对需要澄清的问题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解释,结合所掌握的问题,对被谈话人提出有关要求或给予批评教育。
4.被谈话人对谈话人所提出的要求表示明确态度和纠正决心。
五、注意事项
1.坚持思想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原则。
2.保密性原则,注意为举报人和反映问题的人保密,保护好举报人、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3.对可能涉及构成违法违纪线索的问题,不得采用诫勉谈话的形式向当事人泄露。
4.允许被谈话人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澄清。
5.应事先通知被谈话人时间、约定地点。对老同志可以上门谈。
6.对离退休党员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态度生硬。
离退休工作部行政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部是学校专门负责离退休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办公室。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挂靠在本部门。
部门行政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法律、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开展调研、交流,总结探索离退休工作规律。
二、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日常接待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协助离退休工作部党委做好离退休党员的党务工作,协助党委管理和服务好党员。负责组织好各项党员活动。
四、负责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参观学习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老年文化生活。
五、负责按学校下达的经费安排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费用。
六、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信息采集、管理和统计工作。
七、负责做好重大节日和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对孤老、高龄和身边无子女的老同志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八、负责协调、配合家属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处理和善后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的安保、档案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作为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接口部门,负责做好关工委对外、对内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开展。
十一、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作用,组织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鼓励、帮助离退休人员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离退休工作部员工岗位职责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离退休工作部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党委安排好本部门学习工作,负责党委宣传工作。
三、协助党委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协助党委指导部门分工会、协会相关工作。
五、参与部门党委会和办公会,负责会议记录,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六、负责部门各种文件、文稿拟定。
七、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调度,负责活动中心日常管理。
八、负责离退休教职工各项活动总体方案初步拟定。
九、负责安排部门各类文件的收签、转递、整理、归档以及部门大事的登记整理,协助部门领导保管印章和使用印章。
十、负责安排部门公务接待和来访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协助处理已故离休干部和已故退休教职工的丧事及抚恤工作,负责安排慰问生病老同志。
十二、负责上传下达,负责与校内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十三、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管理及外联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与上报。
二、负责预算批复后的预算明细表的编制与上报。
三、负责跟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四、负责部门日常行政、党务开支的采购指导及报销。
五、负责规划、协调离退休人员活动用品的采购、报销。
六、负责老同志经办或申请费用的初步审核、汇总与报销。
七、负责老同志探视费用(含现金探视)的申请与报销。
八、负责部门各种报表的编制及部门经费的其他报销。
九、负责与省委老干部局、各兄弟院校联系。
十、负责办理离休干部省医保异地就医、费用报销事项。
十一、负责异地居住、行动不便的“空巢”退休人员医疗报销事宜。
十二、负责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协调。
十三、负责退休人员体检及大病互助事宜。
十四、负责办公电话、网络畅通及活动中心设备维护。
十五、负责阅览室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十六、部门常规工作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会及资产管理岗岗位职责
一、负责部门资产设备的管理以及部门办公用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
二、负责部门资产设备申购及验收登记工作。
三、协助部门的资产采购及财务报销工作。
四、按校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资产设备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上报部门相关信息数据,核对各岗位领用资产设备。
五、负责部门资产设备领用、调剂、报损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的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的保管工作。
七、负责传达在宁高校老体协、退教协会议精神及各项文件,协助本校老体协、退教协会员参与在宁高校老体协、退教协活动。
八、协助修改和更新本校老体协、退教协的章程和制度,协助本校老体协、退教协安排各项活动,负责本校老体协、退教协活动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登记和更新本校老体协、退教协会员和名誉会员,负责本校老体协、退教协活动资料的保管。
十、部门常规工作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务秘书、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制定离退休党委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助部门党委做好政策宣传、党员教育培训、舆论舆情监控工作。
三、负责做好部门党委会会前准备、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委组织建设,协助党委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支部建设和党员学习工作。
五、协助党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负责离退休党委党费收缴工作。
六、负责做好各类党内文件上传下达工作。
七、负责离退休党员年报及党员数据库建设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负责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本部门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齐全和归档质量。
九、负责撰写简报、大事记,做好校史资料积累及学校信息传播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保密工作。
十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协助联系省关工委,负责接受并传达省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文件,负责向省关工委抄报各类材料。
三、负责本校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活动总体方案初步拟定。
四、协助本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规章制度的拟定、更新。
五、负责本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类文件的收签、转递、整理、归档以及部门大事的登记整理。
六、协助联系二级关工委,负责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五老人员数据库,负责二级关工委和五老人员沟通。
七、协助本校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预算编制、使用、监控。
八、负责本校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与整理,负责关工委相关文件、文稿拟定。
九、协助本校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传工作,负责宣传稿件及部门网站内容的初步审核。
十、负责离退休人员信息采集、统计、维护、更新工作。
十一、负责部门网页的制作与更新。
十二、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秘书岗位职责
一、协助做好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协助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做好本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类文件的收签、转递、整理、归档。
三、协助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并及时更新五老人员数据库,负责二级关工委和五老人员沟通工作。
四、协助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做好各类文件的起草工作。
五、协助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做好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和收集工作。
六、协助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
七、负责关工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八、协助本校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宣传工作。
九、离退休工作部日常工作。
十、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管理规定
离退休工作部为对内窗口单位,主要服务对象为我校离退休人员,主要工作是为本校离退休教职工提供相关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后勤支持。
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绩效,离退休工作部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三项责任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我校离退休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以下称服务对象)到离退休工作部来访、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或来电、来信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有责任认真解答、及时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依照职责首次负责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负责制应遵循主动热情、及时高效原则。根据来访人员需求,部门岗位职责,及时分配任务,处理工作。值班人员应对来访人员姓名、来访事项、处理结果等事项在值班日志予以记录。
3.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并及时回复;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
在岗,或承办人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协调跟踪办理,并对该事项进行登记,注明相关信息。
4.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
5.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来访时,接听电话或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即成为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若属于其他部门科室职责范围的,应告知来电人相应联系方式,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6.首问责任人在办理相关事宜时,应告知服务对象本人姓名,以便服务对象了解首问责任人身份信息,主动接受其监督。
二、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我部工作人员(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各项工作的制度。
2.限时办结范围包含:文件传递、组织学习、文体活动、落实健康体检、参观考察、对口交流等活动,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3.各责任人在接受任务或工作时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
4.各责任人在处理各项重要事项中,不是本人能力所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的,不可拖至限时时限才汇报,限期内未能完成任务为失职。
5.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责任人应在时限内,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延期后的时限。
6.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业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工作明确责任与分工,相互协助补位,实行一岗多责,一岗多能,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三、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对服务对象或组织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2.服务承诺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高效及时。
3.服务承诺的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标准。
4.服务承诺方式:向组织和服务对象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形式灵活多样,特别是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服务承诺,或在离退休工作部网站上公开具体内容。
5.服务承诺目标:提高服务水平、效率,让老同志满意为目标。
6.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
(1)服务规范承诺:工作人员在岗时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热情周到。
(2)服务效率承诺:快捷、方便,让老同志满意。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或按时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
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1
部门:离退休工作部
事项 | 申请省委老干部局、学校困难补助 | |||
工 作 流 程 | 流程 | 涉及岗位 | ||
1 | 接到通知 | 办公室主任 | ||
2 | 申报或者不申报 | 部长、书记 | ||
3 | 选择申报对象 | 部长、书记、办公室主任 | ||
4 | 申报 | 办公室人员 | ||
5 | 归档 | 办公室档案管理 | ||
廉 政 风 险 点 | 风险 名称 | 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 | ||
风险 等级 | 低 | |||
表现 形式 | 1.接到通知时,办公室人员以个人感情亲疏提请领导考虑申报对象。 2.在处务会讨论决定是否申报、申报对象时,参会人员以个人感情亲疏施加重大影响。 3.申报对象确定后,在不适当的场合以不适当的方式对外发布,引起相关离退休人员不满。 | |||
防 控 措 施 | 措施内容 | 已采取 | 拟采取 | |
谁推荐谁负责 | 已采取 | - | ||
部务会讨论相关事项时,要求所有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民主集中,并列明在案。 | 已采取 | - | ||
申报对象确定后,在对应的范围内予以信息公开,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知情权。 | 已采取 | - | ||
岗 位 承 诺 | 1.加强对办公室人员职责教育; 2.部务会讨论相关事项时,严格遵守议事规则。 3.申报对象属于部务公开事项。 |
注: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2
部门:离退休工作部
事项 | 探视慰问及老同志活动费用报销 | |||
工 作 流 程 | 流程 | 涉及岗位 | ||
1 | 探视或组织老同志活动 | 办公室、老同志 | ||
2 | 提交相关单据 | 办公室/老同志 | ||
3 | 部门贴票整理送部长审批 | 办公室、部长 | ||
4 | 财务报销 | 办公室、财务部 | ||
廉 政 风 险 点 | 风险 名称 | 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 ||
风险 等级 | 低 | |||
表现 形式 | 1.单据不真实。 2.金额不真实。 3.未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 |||
防 控 措 施 | 措施内容 | 已采取 | 拟采取 | |
所有活动要求事前汇报,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执行。明确经费使用标准。 | 已采取 | - | ||
探视老同志或者组织活动,至少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办理。 | 已采取 | - | ||
老同志提交的票据,要求本人在发票上签字。部门工作人员提交的票据,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并写清事由。有实物的,发票上由验收人签字。 | 已采取 | - | ||
部门工作日志留痕备查。 | 已采取 | - | ||
岗 位 承 诺 | 1.签订《廉政承诺书》; 2.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
注: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表3
部门:离退休工作部
事项 | 离退休人员体检、出游等重大事项通知 | |||
工 作 流 程 | 流程 | 涉及岗位 | ||
1 | 部门发布重大通知 | 部长、办公室人员 | ||
2 | 逐个通知离退休人员 | 办公室人员 | ||
3 | 老同志应答(参加或不参加) | 办公室人员 | ||
廉 政 风 险 点 | 风险 名称 | 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 ||
风险 等级 | 中 | |||
表现 形式 | 1.发布通知后,通知离退休人员时,因为面广量大,特殊情况众多,可能会有遗忘或者遗漏。 2.离退休人员对遗漏表示不满,通过各种渠道投诉部门工作。 | |||
防 控 措 施 | 措施内容 | 已采取 | 拟采取 | |
通过书面张贴、微信群通知、网站通知等方式张贴于宿舍区、办公区等各种老同志集中的场所。 | 已采取 | - | ||
通知对象应答情况逐一登记。特殊情况予以标注。 | 已采取 | - | ||
活动截止日之前,再次予以捡漏。确保不留死角。 | 已采取 | - | ||
加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教育,鼓励大家将心比心,将工作做细、做实。 | 已采取 | - | ||
岗 位 承 诺 | 1.部门内部进行相对明确的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有人负责; 2.针对每次特定活动制定专门表格,留档保存。 |
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慰问管理办法
为贯彻国家文件,落实我校对离退休教职工政治上尊重、精神上抚慰、生活上照顾的基本原则,规范离退休工作部走访、探视、慰问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离退休工作部对离退休人员的慰问主要由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生活困难人员的平时探视慰问、生病住院的探视慰问三大部分组成。
一、重大节日的走访慰问
重大节日主要是指春节、端午节、国庆节、重阳节、教师节等,根据具体情况,建党节、校庆等特殊节点也可纳入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的范围。
1.每年寒假前,校领导、组织部、离退休工作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退休校级老领导及离休干部进行例行走访慰问活动。该工作由校办或组织部牵头,离退休工作部协助。
2.每年元旦前后,离退休工作部负责对重点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探视。
3.每年寒假前,视情况组织离退休人员新春团拜会。
4.每年重阳节为逢五逢十整生日的离退休人员,举行集体祝寿活动。祝寿活动由离退休工作部主办,校领导、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工会等职能部门参加。
5.教师节、建党节,对老党员、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探视。
6.三八妇女节,组织退休女性教职工开展集体活动。
二、生活困难人员的平时探视慰问
离退休工作部平时要对生活困难的老同志予以及时且适当的关注。生活困难老同志主要包括生活自理能力差的高龄老人、孤寡老人、行动不便或长期瘫痪的独居老人、罹患长期重大疾病老人、失独老人。
1.对长期卧病的、高龄的老人,要经常电话慰问,做好电话访问记录,及时了解病情,必要时进行家访。
2.对独居、特殊困难的老人要经常进行电话访问,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生活状况、精神状况。
3.对于经济困难人员,年末给予适度困难补助。
三、生病住院的探视慰问
1.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一般应进行探视、慰问。
2.离休干部、校级退休领导和二级教授生病住院,部门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并陪同前往医院进行慰问。
3.处级干部和高级职称退休的老同志生病住院,一般病情由离退休工作部负责人前往医院探视,病危时,由分管领导(或授权相关人员)带队会同退休前所在部门、离退休工作部相关人员前往探视。
4.其他退休人员住院,离退休工作部应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探视。
5.对异地高龄生病住院的退休人员,视情况请示学校领导同意进行探视慰问。
6.离退休工作部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同志,慰问费用从老同志活动费列支。
7.慰问标准:分为现金慰问和实物慰问。慰问条件及标准执行《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活动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8.同一病人,原则上每年探视慰问不超过两次,特殊情况例外。
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人员丧葬管理办法
为明确我校离退休人员丧葬相关事宜,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办理应坚持庄严俭朴、从简办理的原则。葬事办理过程以家属为主,单位协助为辅。
二、办理流程:得知去世消息→前往吊唁,征求追思会意见,与家属沟通→通知人事,调档,撰写生平简介,张贴讣告→确定缅怀词宣读人→参加追思会→后续抚恤等事项。
三、得知老同志去世后,离退休工作部应及时前往吊唁,征求家属追思会意见。离退休工作部负责在适当地点张贴讣告。并从学校人力资源部调档,撰写逝者生平简介,并征求家属意见确定。
四、去世人员丧葬费用和抚恤金按照国家政策办理,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离退休工作部负责转交相关计算依据。
五、丧葬活动中,需要使用交通车辆,离退休工作部负责安排单位用车。标准见《离退休工作部离退休费用支出范围及标准》2.11.2。
六、学校领导参加丧葬吊唁,一般应结合校领导的分工、去世人员原职务、职称等确定,由离退休工作部牵头负责通知。
七、离休干部、享受校级待遇的退休老领导和以二级教授职称退休的老同志去世,需上报学校领导,并通告相关职能部门(如组织人事、工会等)和生前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离退休工作部负责人陪同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前往家中吊唁,协商治丧事宜。遗体告别仪式视情况可由一名校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并致缅怀词。
八、退休前享受处级干部待遇的老同志及副高职称以上(不含二级教授)退休的老同志去世,需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如校办、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工会等)和生前所在部门负责人,由分管校领导(或授权相关人员)会同离退休工作部、相关职能部门及生前所在部门负责人前往家中吊唁。告别仪式可由生前所在部门、离退休工作部及校工会负责人中一人致缅怀词。
九、其它退休老同志去世,离退休工作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去家中吊唁。视家属要求,告别仪式可由去世老同志生前所在部门或离退休工作部负责人致缅怀词。
十、去世老同志为少数民族的,按照有关民族风俗礼仪办理。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活动中心是离退休人员开展文娱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的场所。为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做以下规定:
一、活动中心原则上仅向离退休人员开放。在特殊情况下,在职人员需借用活动室,应以离退休人员活动优先为原则。
二、活动中心开放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同步,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安排。
三、活动中心设备和物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和各种活动器材设施不得擅自带出室外。
四、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室内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室内吸烟、吐痰、乱丢杂物。
五、爱护公物,无故损坏公物者,须照价赔偿。进入乒乓球、羽毛球室等场所需穿软底鞋。
六、凡到本中心参加活动人员,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择合适项目,避免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七、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强电器管理。严禁随意搬动、拨弄电器和灭火设备。
八、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卫生,并尽力做好服务工作。
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人员协会、社团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校离退休人员文体活动的管理工作,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序和谐地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性质、宗旨
第一条 协会、社团的性质:由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教职工组成,离退休工作部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协会、社团的宗旨:安全、健康、团结、和谐。
第二章 会员(成员)
第三条 会员由各协会、社团自主确定,原则上应以离退休教职工为主。
第四条 各协会、社团会员需报批,并交离退休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 自愿参加,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活动要求。
第三章 组织
第六条 各协会、社团由会长及若干名会员组成(会员人数多及项目多的协会可分设几个组),会长由会员(成员)推荐选举、经离退休工作部审定产生。
第七条 各协会、社团会长(组长)均无报酬,均为义务服务者。
第八条 协会、社团的职责。负责组织大型对外交流活动,处理对外事务、协调各层关系,贯彻落实离退休工作部的指示精神,修订解释管理条例、制定年度计划、年终总结及未尽事宜。
第九条 各协会、社团组长的职责。在协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平时的活动,组织竞赛训练,组织参加比赛,确保安全有序,消除思想矛盾,创建和谐协会。
第十条 协会组织10人以上、需要离退休工作部支持配合的活动,至少应该提前1周向离退休工作部报批。并提交活动方案。
第四章 赛事(活动)
第十一条 正确看待比赛。所有赛事不定目标,树立在活动中增加友谊,联络感情,促进健康,分享快乐的思想,做到胜负皆乐,以平常的心态参加比赛及活动。
第十二条 校外比赛的参赛队员以维护学校的集体荣誉为重,做到三个服从,即服从领队指挥,服从裁判、服从主办单位安排。在比赛现场所有队员避免出现抵触、争吵等不文明现象。发生分歧由领队出面解决。
第十三条 参赛队员的产生。在个人自愿参加比赛的前提下,有两种形式产生参赛队员。一是技术选拔产生,二是由协会通过对队员的平时水平、态度和健康综合评定、协商产生。不参赛队员要抱有快乐健身的心态,持不争、不气、平常心的态度。
第十四条 无论是平时参加活动、训练,还是参加比赛,每位队员必须遵守活动对年龄及身体状况的要求,爱护自己、关心自己的健康,带好药物,减轻压力,防止发生意外,若感到身体劳累、不适,就不要参加活动,若在赛场或活动场所发生的一切突然意外,均由个人负责,单位或集体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章 和谐
第十五条 会员(成员)要讲文明、讲理智、讲友情、讲和谐。不讲不文明的语言,不做违规损人的事,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理解。
第十六条 队员要做到在自己队友失误的情况下不指责,在对方队友失误时,不嘲讽,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在平时训练或活动时,不为一点是非争吵不休,在与教练指挥有分歧的时候不争辩,坚决服从。
第十七条 队员要爱护公物,爱护公共设施,认真做好值日。
第十八条 安全是和谐的基础。各协会务必确保所有活动不发生人为事故。参加活动的每个会员(成员)务必按规范要求活动和使用器械,确保个人安全,其身体健康由本人负责。
第六章 财务及其它
第十九条 活动一切开支必须按计划,提前1周申请,严格执行学校的审批程序,杜绝盲目开支及计划外开支。
第二十条 各协会、社团成立需报离退休工作部审核,各协会章程需报离退休工作部审核,本条例解释权属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工作部。
本条例于2018年7月起实施。
为了更好地服务老同志,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制订我校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发布如下:
1.部门报销基本要求
1.1 报销人是指对报销单据初步审核并汇总提交财务报销的人员;经办人是指具体业务的办理人员。
1.2 经办人必须在票据上签名并说明事由。离退休人员直接发生的费用,由其本人在票据上签名。
1.3 如果报销标准与票面金额不一致,提交审批前由经办人签署“实报**元”。
1.4 报销人汇总部门报销单,初审后报部门领导审批,送交财务报销。
1.5 部门领导负责对业务合法性予以审批。
1.6 考虑到报销人需要汇总垫付离退休人员多种费用,可以从财务办理借款作为周转使用。借款限额在10000元以内。
2. 活动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2.1 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包括:书报费、交通费、疗养费、老年大学学费、探视慰问费、社团活动补贴费、年终慰问费、祝寿费、差旅费、丧葬相关费用、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维持费、退休党支部支部书记补贴等。
2.2 书报费
2.2.1适用对象:离休干部、校级退休干部、离退休党委委员、各支部。
2.2.2报销标准:每人每年可以订阅报纸或者杂志一份。金额一般不得超过300元。
2.3交通费
2.3.1适用对象:离休干部、校级退休干部、为老同志事由出行的人员。
2.3.2适用标准:离休干部和校级干部就医发生的交通费实报实销。为老同志事由出行发生的交通费据实报销。
2.4疗养费
2.4.1适用对象:离休干部、校级退休干部。
2.4.2适用标准:当年疗养成行,单位补贴疗养费3000元/ 人。
2.4.3未能参加疗养的,每人发放疗养费1000元。离休干部每年另行发放特需费300元。
2.4.4政策依据:江苏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1985年7月19日文件。
2.5 老年大学学费
2.5.1适用对象:我校离退休人员。
2.5.2适用标准:每门课报销100元,每人每学期限报两门课。每年允许报销两次。
2.6 探视慰问费
2.6.1适用对象:高龄、特殊困难、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
2.6.2适用标准:一般疾病300元/次/人,重大疾病控制在500元/次/人,危重疾病控制在800元/次/人。
2.6.3高龄及特殊困难人员探视参照上述标准。
2.6.4特别说明:每人每年享受探视慰问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2.6.5探视慰问物品的采购和报销:一般为水果、食品、鲜花或类似物品。具体报销应该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要求。
2.6.6特殊慰问:特定人员(退休校领导、名教授,或其他特殊情形等),可以现金探视,金额在1000-2000元之间。
2.7 社团活动补贴
2.7.1适用对象:经我部审核认可的退教协、老年体协等社团组织。
2.7.2适用标准:社团以退教协、老年体协为单位,每年提交活动计划以及经费预算。按实报销。
2.7.3事前报备:各社团申请报销活动经费的项目应事先征得离退休工作部同意。
2.7.4提交小结:社团报销时需要提交简要活动报告或小结。并由至少两人以上参加活动人员票据签字(其中社团负责人必须审签)。
2.7.5本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活动用品采购、老年艺术团训练相关费用等。具体包括:车辆运输服务、活动服装、运动器材、化妆品、录音服务、排练费、培训费、服务费、指导劳务费、食品、餐费、活动保险费等。
2.7.6 劳务费: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
2.7.7活动物品采购时间要求:因物品采购需符合相关规定,使用人员需要在使用日期前10个工作日前提交采购明细和具体要求。
2.8 年终慰问费
2.8.1适用对象:我校离退休人员。
2.8.2适用标准:参照2.6.2执行。
特殊人员慰问标准参照2.6.5执行。
2.9 祝寿费
2.9.1适用对象:逢5、10过整数寿的老同志。
2.9.2 适用标准:按照年龄发放固定标准的祝寿金。详见下表:
序号 | 年龄 | 祝寿金 |
1 | 70 | 200 |
2 | 75 | 400 |
3 | 80 | 800 |
4 | 85 | 1200 |
5 | 90 | 2000 |
6 | 95 | 4000 |
7 | 100 | 10000 |
寿星餐费/蛋糕券200元/人。根据寿星人数确定。
2.9.3发放方式:祝寿金现金发放,礼品实物发放,餐费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2.10 差旅费用
2.10.1适用对象:根据学校或部门工作安排,参与活动、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的退休人员或工作人员。
2.10.2适用标准:按照学校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执行。
2.10.3出差审批:提交会议通知并履行相应报备审批程序。
2.11 去世人员丧葬相关费用
2.11.1适用对象:去世离退休人员。
2.11.2适用标准:丧葬费及抚恤金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直接支付到指定账户。丧事活动中学校提供参加追悼会专用车一辆。双职工可以增加一辆车。异地丧葬可以报销相应费用。
2.11.3 去世补助:1000元/人。特殊金额,单独报批。
2.11.4其他:吊唁花篮由我部承担。
2.12活动中心维持费
2.12.1适用对象: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中心日常维修、保洁费用。
2.12.2 适用标准:按实报销。
2.12.3维修申请: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2.13支部书记补贴
2.13.1依据:《南审大收 (秘)字第(104)号] 转发[苏委老干〔2016〕47号》。
2.13.2适用对象:非在职中共离退休工作部党委委员及支部书记。二者不重复享受。
2.13.3适用标准:300元/ 人/月。
2.13.4发放形式:现金。
3 备注
3.1 以上规定,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3.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离退休工作部负责解释。
南京审计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审计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指校级关工委和二级关工委,简称关工委)经费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关工委经费,促进关工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依据上级关工委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关工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关工委经费使用管理要求
1.服务关工委工作。关工委经费在使用上主要为关工委活动提供条件,重点用于校、院两级关工委组织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经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关工委活动的开支。
2.程序管理。关工委经费的使用,应有安排计划,经过集体讨论,确保层层负责。关工委每年向学校上报经费预算,由学校审核批准。校关工委办公室专人审核经办事由,手续齐全按照财务规定,根据关工委经费使用额度标准,由关工委秘书长审批或者授权审批。
3.勤俭节约。要使有限资金充分发挥作用,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管好用好经费,保障关工委活动取得好效果。
4.遵纪守法。关工委经费的开支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相关规章制度,遵守财务纪律,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关工委经费使用范围
1.关工委人员参与学生互动的教育活动。
2.下拨二级关工委活动经费。
3.关工委开展上级设定的调研和科研课题项目。
4.组织二级关工委骨干成员培训、学习。
5.关工委设定的对青少年宣传和辅导。
6.关工委人员对学生帮困扶助补学。
适用标准:补助标准控制在300--500元/人。
7.关工委工作骨干学习考察。
8.关工委购买学习资料。
9.关工委老同志通讯、交通费、讲座费用等。
适用标准:每学期通讯补贴300元,交通补贴200元,老同志开设讲座补贴200-500元/次。
10.关工委其它符合财务的费用。
11.关工委骨干成员年度奖励性补贴。
适用标准:总额控制在25000元以内。
第四条 经费来源与管理
1.学校年度预算专款安排,校关工委根据年度安排审批使用。
2.单位或个人为开展关工委活动所提供的赞助、捐助经费一律上缴学校并作专项管理。
第五条 本文件未列明支出事项,参照《南京审计大学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执行。
第六条 本经费管理办法由学校关工委解释。
第七条 本经费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校关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文件精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苏教财〔2009〕57号、苏财教〔2009〕147号)文件精神和《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校关工委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我校关工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以离退休人员为主体、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工作机构。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工作主体,开展工作。学校关工委应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的通知》(苏组通〔2006〕12号)文件精神,配备一定数量在编专职人员,并根据人事变动、工作需要等情况及时对领导班子及其相关人员做出调整。
第三条 校关工委的工作宗旨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主渠道,着力抓好校关工委工作。
第四条 从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对培养教育好下一代的需要出发,积极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离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到关心下一代的事业中来,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工作者等的优势,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第二章工作任务和基本内容
第五条 配合学校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引领青年教职工坚定南审“特色、质量、国际化”的办学理念。通过关工委老同志畅述南审办学历程,引领青年教职工关心南审发展,切实增强青年教职工对南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利用关工委老教师这支力量,帮助青年教师牢固树立育人意识、质量意识和形象意识,促进青年教职工努力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第六条 立德、立志、立人,维护学校“引导学生成人”、“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成才”的良好育人机制和氛围。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不懈地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教育,进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教育,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进行自觉遵守并维护公民道德规范的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
第七条 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现代化科学知识和科学思想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运用课外学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青年学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使青年学生实现南审人才培养目标,成为诚信品质、基础扎实、视野开阔、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利条件。
第八条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在青少年中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第九条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教育基地和活动阵地的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及我校图书馆、审计文化与教育博物馆,货币陈列馆等活动阵地的作用。
第十条 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市场监督活动。
第十一条 配合有关部门为学生和青年教师办实事、做好事,关怀学生中的弱势群体。从实际出发继续开展助学、助残、助困等活动。
第十二条 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愿望、要求和思想状况,把握他们的心理特征,科学分析新形势下学生教育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及时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学生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工作原则和基本方法
第十三条 坚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及校党委指示。
第十四条 紧紧围绕学校工作中心,对各项工作任务都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讲求实效。
第十五条 加强与省老干部局、校工会、学生处、共青团等部门和组织的联系,努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营造全校都来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创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院系,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工作的开展,加强上下联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十八条 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因人制宜,发挥所长,就近就便,量力而行。
第十九条 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运用典型指导工作。定期举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第四章组织和制度建设
第二十条 校关工委在校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
第二十一条 校关工委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2人(其中一位常务副主任由退休领导担任,另一位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主任若干人,根据工作需要设秘书长1人和副秘书长若干人,设办公室主任1人和副主任1人(由退休干部担任)。关工委领导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由职能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关工委委员人选,由关工委领导成员、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老同志以及热心青少年教育的学者专家等组成。关工委委员的调整,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 校级关工委下设二级关工委。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其中常务副主任1人,由校关工委副秘书长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主任1人和副主任1人(由退休干部担任)。二级关工委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在征求各书院党委意见基础上,经校关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经校关委主任会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校关工委的办事机构挂靠离退休工作部,下设办公室。校关工委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且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专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由校关工委管理,视工作需要,进行新老更替,并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 校级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设宣讲团、报告团、工作团(组)。
第二十五条 校关工委要建立健全会议制度。每年要向校党委常委会汇报1次工作;每学期要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校党政及上级有关指示,交流工作经验,进行年终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办公会议,汇报工作,讨论、审议有关议题,总结关工委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关工委日常工作和具体活动安排。
第二十六条 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校关工委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举办的关工委干部培训班,同时校关工委也要定期组织校内关工委成员干部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七条 校级关工委领导成员及其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要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改进作风,联系群众,严守纪律,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培养教育下一代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经费和其他保障
第二十八条 校级关工委组织要有必要的经费。校级关工委组织按照省级普通高等院校规定每年工作经费标准十万元至十五万元之间,由校财务部门纳入财政预算解决。
第二十九条 校关工委可以接受海内外人士和社会各界捐赠,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用以助学、助残、助困以及扶助发展青少年和儿童教育事业。
第三十条 校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办公用具、交通、通讯工具、驻会工作人员补助等经费,由学校从关工委预算经费范围内解决。
第三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关工委领导成员参加同级党委及上级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按规定听取传达和阅读文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南京审计大学关工委骨干成员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关工委队伍建设,积极发挥关工委骨干成员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培训组织:由校关工委统一组织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联合其它部门或单位共同举行。
2.培训对象:新吸纳的关工委骨干成员。
3.培训目的:进一步提高骨干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建理论修养;尽快提高骨干成员的业务水平及相关工作经验。
4.培训内容:党建理论与政治理论;关工委业务知识;相关高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5.培训方式:以集体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座谈交流相结合;校内培训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
6.培训周期:一般每学期举办一次。
7.培训纪律:要求骨干成员准时参加培训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要履行请假手续。
南京审计大学
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2016年—2018年
项目 | 内 容 | 评分要求 | 权重 | 自评分 | 考评分 |
组织与领导 40 分 | 1.书院领导和离退休老干部共同组建二级关工委领导班子 | 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2分 离退休干部任常务副主任2分 离退休干部和书院领导班子另外成员分别任副主任2分 | 6 | ||
2.书院配备兼职工作人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 配备兼职4分 | 4 | |||
3.二级关工委工作列入书院工作计划,二级关工委工作年度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和考核 | 二级关工委工作列入书院计划4分 二级关工委有工作计划、有布置、有总结3分 有评比和考核3分 | 10 | |||
4.二级关工委有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工作经费等 | 有必要办公场所和设备5分 工作经费有保障5分 | 10 | |||
5.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人员占其总“五老”(有条件)总人数比例。 | 50%以上10分 40%-50%9分 30%-40%8分 20%-30%7分 10%-20%6分 5%-10%5分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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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作 45 分 | 6.“五老”人员协助全面深入开展政治、思想及安全教育等 | 1、有计划2分 2、学生参与面50%以上8分,40%-60% 7分;30%-40% 6分;20%-30% 5分;10%-20% 4分;5%-10% 3分 | 10 | ||
7.“五老”人员协助做好党建特邀组织员工作 | 特邀组织员能够协助开展组织工作4分 | 4 | |||
8.“五老”人员协助开展院风、学风、教风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含辅导员)提高师德和工作水平 | 参与院风、学风、教风建设及指导青年教师(含辅导员)提高师德和工作水平3分 | 3 | |||
9.“五老”人员开设心理健康讲座;开展谈心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 开办讲座或开展谈心活动3分 | 3 | |||
10.“五老”人员开展就业指导活动;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对弱势群体(如:贫困生)给予特别的关爱 | 就业指导3分 特别关爱2分 | 5 | |||
11.“五老”人员依法依规做好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等相关工作,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 法制教育2分 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等相关工作3分 | 5 | |||
12.“五老”人员参与开展学业支持(帮助学习困难,生理心理有缺陷的特殊群体及少数民族学生)、社团指导、文化浸润 | 参与学业支持5分 参与社团指导5分 参与文化浸润5分 | 15 | |||
关工委自身建设15分 | 13.抓好二级关工委成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开展培训,重视调查研究 | 理论与业务学习有计划,有内容,有记载和成效2分;培训2分,调研2分 | 8 | ||
14.书院网站有二级关工委工作网页窗口,关工委主要活动网页上有报道 | 建立网页3分 宣传报道4分 | 7 | |||
特色加分20分 | 1.在校内影响较大的先进典型事件并获校级关工委表彰10分 2.获省级关工委表彰加12分 3.获国家级关工委表彰加15分 | 15 | |||
宣传工作有力度,每年至少有一篇经验或稿件被省关工委选上5分 | 5 |
自查书院领导签字:
注:
1.满分为120分,110分以上为优秀,100-110分为良好,90--99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2.第5、第6为考核参与面的指标。
3.第12为亮点考核指标、特色加分是为了鼓励二级关工委工作创优。
4.特色加分为考核工作水准的指标
5.学业支持是指为学生群体提供学习支持
6.社团指导是为学生社团提供指导
7.文化浸润是指开展有学生群体参与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