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离退休工作部发布时间:2024-03-05浏览次数:10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全体事业编制退休教职工。

二、认证方式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入“待遇资格认证”界面,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1.“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认证

在智能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江苏智慧人社”APP后,在【待遇资格认证】模块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自助认证

在微信中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在导航栏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江苏智慧人社”支付宝小程序自助认证

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在导航栏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上述三种方式任择其一即可。待遇资格认证需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家属、亲友也可用自己的手机协助退休教职工完成认证。

三、其他事项

认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人事处:58318832

离退休工作处:58315238

  

附件: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4226


资格认证指南.docx